#ParentLicenses1992
黑暗社會孕育出黑暗小學
事發當天上午,班主任致電受害者家長,告知其小朋友於小息交功課時被一位同學突然從後抱起,揈佢轉佢,再揼落地下。受害者手部有損傷及手腳有明顯瘀傷
受害者家長隨即向校方投訴,但校方反指出:「小朋友瘀得咁犀利,一定唔係兩小時前受傷所致!可能係班主任睇錯,估錯」
校方再道:「不反對家長報警,最後警方只會話浪費警力」
「現在(中午)去醫院等待需時,可能今晚凌晨先睇到醫生」
繼而,經揭發後,更發現第二及第三件嚴重欺凌事件
每當受害者向施襲者收功課時,施襲者同樣會抱起受傷者,轉佢,再「放」落地下,然後拉受害者雙手大力插落其書包,示意「你自己拎功課」
另外,施襲者會無故用雙手突然連續拍打受害者的臉頰
第二及第三,絕對是持續性欺凌及傷害他人身體
受害者持續骨痛,已去醫院作全身檢查,醫生亦寫明身體有受傷
受害者家長現提出兩個要求:
一、 要求施襲者調班
二、要求對方家長向受害者及其家長道歉
校方回應:
一、不可以因為施襲者行為上有問題而把其調班,認為受害者家長此舉有歧視,是對施襲者不公平之表現
二、小朋友做錯事,已經向受害小朋友道歉。受害家長要求對方家長道歉乃不合理及過分要求,此舉等同古人諸連法思想,亦有如「如果同學曳,你要求班長處分」,同樣地不公平
原來「遭對方抱起再揼落地」等行為乃對方於親友間平常玩耍之活動;而「連續打面」則可以理解為「拍面」,真是刷新眾人新思維
施襲者因未滿十歲,有法律保護,未能有法律懲處。謹要求道歉,竟可以扭曲為不合理之過分要求
校方極力淡化此持續欺凌及傷人行為,再扭曲其真相。滅聲扭曲如此,極其荒謬
讀者投稿@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