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咪想不斷見到下一代被迫死先安樂?

#ParentLicenses1875

未講完,學前排嗰位投稿人士話齋,喺度投得稿就預咗啲尖酸刻薄,甚至惡毒嘅留言,但我想講我個仔經歷過呢次經歷後,變得更加唔敢再接觸外界,見到佢完全落晒形,日日以淚洗面嗰下,我個心真係痛到好似俾人插咗一刀咁

我好唔明點解我個仔要受到咁非人嘅對待!究竟我個仔係咪同你哋有仇呀!總之如果我個仔有咩三長兩短搞到白頭人送黑頭人嘅話,到時我一定無了期玩大佢,反正都輸無可輸!只要一日我仲有命,我無論用咩手段抑或博埋自己條老命,我都要為我個仔討回公道,某啲人唔使諗住置身事外!就算明知結果會以失敗告終,我都會堅持到底!最低限度都要等大家知道呢啲人嘅真面目係點,把口叫人包容唔好歧視,自己就走去歧視人,果然夠晒諷刺!

再補充,關於有網民提到我講嘅「無業歧視」/「學歷歧視」/「年齡歧視」問題,可能我講得唔夠具體同詳細,以下想補充返我對有關條例嘅諗法同詳細建議:

無業歧視

只要求職人士係有心想搵工嘅話,僱主根本無必要咁執著求職人士嘅過去,因為求職人士嘅過去根本同工作無關,除非僱主有證據證明過往嘅工作經驗係同而家求職人士apply嘅工種係有關並且應用到喺新工上,否則唔明白咁執著求職人士嘅過去為咩!?

如果連呢個問題都唔肯正視嘅話,只會造成惡性循環同令下一代繼續受害!實在諗唔到有咩理由唔立法囉!咁當然如果僱主係因為驚求職人士犯過重罪就可以理解,如果係咁不如直接叫求職人士宣誓或者申請無犯罪紀錄好過,點都實際過challenge求職人士嘅過去!加上每個人可能唔少都有一啲不堪回首嘅經歷,咁都要俾人撕開肚皮真係無說話好講!

註:以上建議條例當然並唔包括啲有心呃綜援嘅垃圾,只係希望透過條例立法保障返啲有心搵工,但長期被拒諸門外嘅求職人士,再係咁落去呢類人士只有兩個結局:一係就迫住喺受盡大眾白眼下攞綜援,如果受唔住白眼嘅就隨時因為咁而被迫死!雖然知反映踱嚟都係無用,但總好過咩都唔做等死!萬一到慘劇發生嗰下睇怕已經太遲!

年齡歧視

香港今時今日除咗搵工難,另外中老年失業亦係值得關注嘅問題,因為萬一去到中老年先突然被公司裁員嘅話,試問邊有可能咁易就搵到新工?如果本身係有家庭負擔嘅話都唔知可以點算!

當然實有人話可以去勞工處求助或者報讀erb課程增值,但事實又真係有你諗得咁簡單咩?否則點解仲有人失業?所以我先覺得香港絕對係有必要就「年齡歧視」條例立法,如果唔就呢啲漏洞立法嘅話,相信只會同樣繼續造就更多慘劇同惡性循環!

如果上面提到嘅問題唔係發生喺我個仔身上嘅話,我諗我到而家都未必明白何謂同理心,因為針真係去到拮到肉嗰下先知痛!如果未親身試過經歷過根本可以話係雞同鴨講!

學歷歧視

有網民擔心話如果就「學歷歧視」立法嘅話,就等同造就唔使讀大學就做到醫生,等同攞病人條命「較非」。關於呢點我想釐清返,首先以要求「中學畢業」嘅工作作例子,公開試成績係點其實根本同實質工作能力態度無直接關係,並且唔係人人中意或者適合文法中學嘅科目,而單靠求職人士嘅成績嚟定生死未免太武斷,而因為咁所以有唔少公司成日出現眼高手低搞到請錯人又搞到有人唔撈或者收大信封

雖然我知我係唔稱職同時亦唔係成熟嘅家長,但我想講如果僱主真係想知一個求職人士有無能力或者潛質嘅話,點解唔可以考慮安排實質同工作能相關測試呢?咁樣其實會實際好多囉!

另外,都係果句,如果有證據證明學歷上嘅知識係有效應用喺份工度就當然另作別論(醫生就係最佳例子),否則唔明咁睇重學歷為咩!咁樣只會繼續變相排斥一啲跟唔到主流嘅下一代

如果唔就「學歷歧視」條例立法嘅話,以後恐怕繼續會有更多年輕人被迫死!大家係咪想不斷見到下一代被迫死先安樂?

讀者投稿@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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