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entLicenses1567
純粹個人見解,唔認同可以兜路走
睇到一篇關於小朋友跌瘀嘅帖文,再睇埋啲留言 ,嚇到本人窒一窒!
唔知由幾時開始,香港啲小朋友整親、跌親就一定係個家長負晒全責?當然事主都負有一定嘅責任,佢影完相冇即刻拉走佢小朋友,呢個就係佢嘅責任
帖文中,事主亦都提及過自己好內疚同埋好嬲自己,咁算唔算已經檢討過同反省自己?
「睇實自己個女啦」「俾個小朋友入得去就預咗啦」等等……哇!個個好似聖人上身咁,真係難聽過粗口,講得出口嘅最好自己個小朋友從來冇受傷過!有冇諗過呢啲說話對好多受害者嚟講,根本就係二次傷害!難道小朋友因為違規逗留喺入面玩就活該受傷?
就係多得呢啲咁嘅言論,論調出事責任全在受害者一方,所以啲家長先會肆無忌憚咁放養佢哋嘅細路哥
事主引用返自身嘅經歷去提醒返大家呢個設施並唔適合小朋友去玩,原意都係唔想再有小朋友因為呢個設施而受傷啫,我想問問大家咁樣有咩問題?
你可能會覺得咁大個牌寫住唔俾玩,唔係遊樂場。喂啊,大佬啊!你有先見之明,覺得籠入面好危險,其他家長未必有你咁嘅覺悟㗎喎!
再者,個設計放兩個波波喺度,啲小朋友經過就一定係好鐘意呢啲嘢嘅,你覺得單一個告示牌可以阻止到咩?就算設計唔係為俾小朋友玩,入去影相打卡總可以啩?
睇返場地嘅相,我留意到入面邊邊位啲角都好牙煙吓,就算成人打卡都要好小心啦!同時我覺得商場係有責任去完善設施
正正係因為事主嘅分享,好多家長知喺入面玩嘅後果會點,先唔會俾自己嘅小朋友入去玩。如果大家都吓吓都講到人哋錯晒咁,當然我唔係話事主完全冇錯,咁以後邊個仲敢分享佢哋嘅經歷去警惕其他人啫?
讀者投稿@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