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entLicenses2844
【想請教大家】學校飯盒出問題,家教會幹事早一日知情卻只等學校通知,這樣處理真的恰當嗎?
各位家長好,想在這裡和大家理性討論一個關於家校溝通和家教會(PTA)角色定位的問題
最近有學校的午膳飯盒發現了小昆蟲,這本來是一件令人擔憂的突發事件
其實有家教會的幹事在事發前一日,就已經率先收到飯盒出現問題的消息。不過當時幹事可能基於程序考慮,選擇了先通知學校,並認為要「等學校出正式通知」,因而未有第一時間在內部的家長群組發出任何通知
對於家教會幹事的處理手法,我有以下的想法想和大家探討:
我們都明白學校走程序需要時間。但家長教師會的幹事,你們本身也同樣是家長、同樣是家中的爸爸媽媽啊!當選了幹事,並不代表你們變成了學校的行政員工。大家的小朋友都在同一間學校讀書,面對學童食安出問題,為什麼不能將心比心,第一時間站在家長的角度出發?
當學校因為各種原因未能即時發出正式通告時,家長代表的角色不就應該是主動去關心、去為大家爭取知情權嗎?大家同樣是家長,為什麼遇到這種突發健康危機時,反而要陪著學校一起保持沉默,只是一味叫其他家長「等學校通知」?
如果當時幹事能多站在同為父母的切身角度想一想,在收到消息的第一時間,先在群組溫馨提示大家一聲,哪怕只是簡短提醒一句,大家就能有充足的時間在當晚或第二天早上作好準備
結果因為資訊完全不透明,很多不知情的家長依然如常返工返學,直到後來手忙腳亂、全家總動員去煩惱子女中午吃甚麼,甚至還要擔心子女會不會已經吃下了不潔的食物,這確實讓不少家長感到非常困擾和焦慮
家教會的幹事們平日出心出力為大家服務,大家都是心存感激的。但正因為幹事和我們一樣都是家長,我們更期望未來的幹事在面對這類突發的學童食安危機時,能發揮更靈活的民間預警,以「學生健康與家長知情權」為第一考慮,提早與其他家長通氣,而不是事事只顧著「等學校走程序」,失去了當初家長選你們出來做代表的意義
不知道其他學校的家長,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會覺得怎樣的處理手法才算恰當和合理?
相片來源@喜劇之王
讀者投稿@ ABC
